贵州财经大学校园邮箱用户安全责任事项告知书

发布时间:2021-06-09 

贵州财经大学校园用户安全责任事项告知

 

为了保证我校校园网络信息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邮箱用户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的信息化校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贵州财经大学校园网管理办法》、《贵州财经大学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办法》相关法律法规、学校制度的规定,现就校园邮箱用户承担相关安全责任及其他事项告知如下

一、邮箱帐号注册规则

1. 用户在申请注册校园邮箱帐号时应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并承诺遵守法律法规、社会主义制度、国家利益、公民合法权益、公共秩序、社会道德风尚和信息真实性等底线和准则,不得在邮箱帐号注册资料中出现违法和不良信息

2. 若用户申请注册时提供的帐号注册资料不准确,不真实,含有违法或不良信息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有权不予注册,并保留终止用户使用校园邮箱服务的权利。若用户以虚假信息骗取帐号注册或注册资料存在违法和不良信息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有权采取暂停使用、注销登记等措施并向上级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进行报告。

、帐号安全

1. 用户的帐号为其自行设置并由用户自行保管。用户应维持密码及帐号的机密安全,如果用户未保管好自己的帐号和密码而对用户、学校或第三方造成损害,用户将负全部责任。

2. 邮箱帐号的使用仅限于申请注册人。申请注册人不得赠与、借用、租用、转让或售卖校园邮箱帐号或者以其他方式许可其他主体使用校园邮箱帐号。否则,用户应当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和后果;同时,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保留在未经通知的情况下中止、中断或终止使用该帐号,并追究上述行为人责任的权利。

、用户行为规范

1. 用户对校园邮箱服务的使用必须遵守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有关规定,不得利用校园邮箱服务从事违法违规、干扰邮箱系统正常运营、以及侵犯其他用户或第三方合法权益的行为。

2.  用户不得利用校园邮箱服务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以下信息:

(1) 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 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

(5) 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的;

(6)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7) 破坏国家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8)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9)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10)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11) 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

(12) 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

(13) 可能引发未成年人模仿不安全行为和违反社会公德行为、诱导未成年人不良嗜好等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

(14) 散布商业广告,或类似的商业招揽信息、过度营销信息及垃圾信息的;

(15) 所发表的信息毫无意义的,或刻意使用字符组合以逃避技术审核的;

(16)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其他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内容的。

3. 用户不得利用校园邮箱从事以下行为:

(1)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以及非法侵入他人网络、干扰他人网络正常功能、窃取网络数据等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

(2) 向他人提供专门用于从事侵入网络、干扰网络正常功能及防护措施、窃取网络数据等危害网络安全活动的程序、工具,或明知他人从事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的,为其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行为;

(3) 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的行为;

(4) 发布、传送、传播、储存侵害他人名誉权、肖像权、个人隐私、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合法权利的内容,以及从事侵犯他人合法权利的其他行为;

(5) 发表、传送、传播骚扰、广告信息及垃圾信息;

(6)干扰或破坏邮箱服务的正常运行,以及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行为;

(7)将校园邮箱用于销售或其他商业用途

(8)其他违反任何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条例等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以及学校的所有其他规定和程序的行为。

、责任承担和责任限制

1. 用户须为自己申请的校园邮箱帐号下的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及其他侵害他人权益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包括用户所发表的任何内容以及其它人使用用户的电脑、手机、帐号而产生的任何后果。

2. 学校发现或者收到举报投诉用户的行为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本安全告知书规定情形的,学校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有权根据自己的判断不经通知随时采取限制、中止、冻结或终止用户对校园邮箱的使用等措施,并依据法律法规保存有关信息向国家有关机关报告等;由此给用户带来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通信中断,用户资料、邮件和虚拟财产及相关数据、增值服务、产品或服务等的清空或无法使用等),由用户自行承担。

3. 学校对邮箱服务将尽力维护其安全性及方便性,但对服务中出现的非人为故意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用户发布的信息)删除或储存失败不承担任何责任。

4.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学校不对与本告知书条款有关或引起的任何间接的、惩罚性的、特殊的、派生的损失承担责任。